关于组织开展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学院在研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2015年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立项文件:渝工贸院〔2015〕62号)。
(二)往年度立项但未结题且已到研究中期的各级各类院外项目(包括横向项目)。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各项目组填报《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研究中期检查表》,提供相关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证明材料。“中期检查表”所填内容包括:
1、项目研究状况。针对项目任务书(合同书)中规定的研究内容,应明确指出完成了哪些工作,哪些工作还未完成。
2、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包括撰写或发表的论文、开发的工艺、试制出的样品等。
3、提供佐证材料。包括研究计划、工作方案、会议记录、现场照片、实验原始记录等。
“中期检查表”下载地址:学院首页/科学研究/下载中心/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模板。
(二)学院科研开发处对照项目开题报告书、研究计划合同书进行研究进度检查,同时,随机选择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核实。
(三)对项目完成情况不好的课题组,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材料提交时间
中期检查材料包括:“中期检查表”纸质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2016年6月1日前提交至学院科研开发处,逾期不再受理。因逾期未交,科研开发处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由此导致项目材料不完整而影响结题,由本人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
科研开发处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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