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现将2015年院级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本年度科研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我院在编教职员工均可申报。
(二)项目申报只受理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题目,教改课题不受理(归教务处管理)。项目研究时间不宜过长,一般应在1至2年内完成。
(三)项目申报者应在相关领域中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基本研究条件,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院级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
(四)项目申报内容必须属实,且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预期研究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和可完成性。
(五)项目主持人仅限一名。一个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另外一个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1、承担了学院往年度项目,未结题者。
2、已承担学院外相关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
3、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与主持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岗位相关度不大。
4、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范围和重点
(一)本次科研项目申报提供了《2015年重庆工贸职院院级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请人可在《指南》范围内自行设计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和我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院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重点支持应用技术研究方向的选题。
(三)鼓励高级讲师职称的教师申报课题。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一)申报工作由各部门统一组织,集中申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申报人下载并填写《重庆工贸职院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书》(见附件1)、《重庆工贸职院院级项目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以下均简称申报书)。下载地址:学院首页/科学研究/下载中心/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模板(/Item/Show.asp?m=1&d=7884)。
2、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查本部门人员申报书,并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统一报送科研开发处。
3、申报材料:部门审查合格的申报书、论证活页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申报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电子文档。
(二)申报时间: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学院办公网科研处办公室邮箱。
五、项目申报说明
(一)为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请申报人认真领会《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工贸院〔2012〕93号)文件精神。同时,项目评审也将严格把关,申报项目达不到院级项目质量要求,学院宁可放弃部分立项指标。
(二)院级科研项目的立项是为了培育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在对外报送纵向项目时,已经获得院级立项的科研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与指导,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科研开发处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附件:1.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书
2.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院级项目申报指南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