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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工贸院〔2014〕11号
2014年03月25日 科研开发处办公室   科研开发处  审核人:
各系、部、处、室:
    现将2014年院级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本年度科研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我院在编教职员工均可申报。
    (二)项目申报只受理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题目,教改课题不受理(归教务处管理)。项目研究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
    (三)项目申报者应在相关领域中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院级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
    (四)项目主持人仅限一名。一个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另外一个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1.承担了学院往年度相关项目,未结题者。
      2.已获得学院外相关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
      3.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范围和重点
    (一)项目申请人可在《2014年重庆工贸职院院级项目申报指南》范围内自行设计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和我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院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重点支持应用技术研究方向的选题。
    (三)鼓励高级讲师职称的教师申报课题。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一)申报工作由各部门统一组织,集中申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申报人下载并填写《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项目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以下均简称申报书)。下载地址:学院首页/组织机构/管理机构/党政机构/科研开发处/办事指南/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模板。
      2.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查本部门人员申报书,并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统一报送科研开发处。
      3.申报材料:部门审查合格的申报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申报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电子文档。
    (二)申报时间:请于2014年4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学院办公网科研开发处邮箱。
    五、项目申报说明
    (一)申报人应认真领会《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工贸院〔2012〕93号)精神,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二)院级科研项目的立项是为了培育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在对外报送纵向项目时,已经获得院级立项的科研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与指导,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书
         2.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院级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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