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科研项目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质量,保证学院科研管理工作按时、有序进行,根据《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在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1月8日期间,我处对院级科研项目开展检查工作。现对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说明,希望各课题组做好相关工作,以便使项目检查顺利进行。
一、项目开题
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在相关专家参与指导下进行论证工作,按要求填写开题报告(文字论述不要过多,突出主题),附会议纪要,一并按时上交。
二、签订合同
合同项目指标应与项目申报书相关内容保持一致;资金预算作为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依据,应按实际资助金额合理计划、分配。
三、中期检查
按合同书研究进度要求,提交中期报告,并提供佐证材料(实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样品照片、工作记录、场景影像资料和阶段性成果等),同时,科研处根据各自项目特点,以现场考察、答辩、问询、查验等方式进行抽查。
四、项目结题
为使我处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协调和相关准备工作,请项目组提前一个月提出结题申请;在提交的结题材料中,注意研究成果与合同指标的对应和支持,不要把与项目合同指标关联度不大的成果纳入其中。
五、超期项目
对已经超过研究期限的院级项目,请在2014年10月31日前向科研处提交报告,说明情况,我处根据报告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对不提交报告和报告中不能说出正当理由的项目负责人,将对其暂缓所有项目经费审批,原则上不再推荐新报项目。
科研开发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