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周期、经费及其它要求
(一)项目类别
市教委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在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低碳节能绿色环保、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空天技术、基础科学、前沿与交叉等领域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按照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数10%。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三)项目经费
1. 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额度10-1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8万元/项,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强度为50%。市属高校承担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市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依托高校需按照1:1的比例对资助项目予以配套。部属高校项目经费由市级财政安排“双一流”建设市级补助经费列支,其他单位项目自筹经费给予资助。
2.青年项目。青年项目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不低于4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额度不低于2万元/项。市属公办高校承担的青年项目,由高校按照实际情况从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从生均定额中安排的应用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中统筹予以安排资助;民办高校承担的青年项目;从财政扶持资金和办学收入等资金予以安排资助,部属高校项目经费由市级财政安排“双一流”建设市级补助经费列支,其他单位项目自筹经费给予资助。
其它内容详见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16号)。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项目承担高校的全职在岗人员或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其中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作为负责人的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项目承担高校申报限额的20%;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高校的应当未满40周岁,高职院校的应当未满45周岁(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4.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方向应与申报单位上报我委的《2023年度高校科技创新指南建议》一致或近似,且在比例上须满足重庆市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要求(负责人40周岁及以下比例的不低于20%,40周岁及以下的参研人员比例不低于60%)。
5.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6.项目负责人累计获得青年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或重庆市自科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的;
3.项目被强行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先校内评审,按申报指标推荐。按照市教委要求,学校组织校内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见市教委文件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初审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委。
(二)推荐申报。学校按照市教委下达的申报要求,将校内遴选产生的项目汇总后,向市教委推荐。
(三)申报材料。学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178.107.54:7777/srs/srs/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9日—6月18日。
四、校内工作安排
1.请申报人以2023年的申报书版本进行填报,6月11日前由各二级学院将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统一报送到“在线办公”科研处办公室邮箱。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遴选。
3.校内遴选推荐项目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附件
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16号).doc
2.
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汇总表(2023年).doc
科研开发处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