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学校将开展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2023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
立项文件: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确定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2023〕—23)。
(二)往年度立项且已到研究中期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各项目组填报《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研究中期检查表》,提供相关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证明材料。“中期检查表”所填内容包括:
1、项目研究状况。针对项目任务书(合同书)中规定的研究内容,应明确指出完成了哪些工作,哪些工作还未完成。
2、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包括撰写或发表的论文、开发的工艺、试制出的样品等。
3、提供佐证材料。包括研究计划、工作方案、会议记录、现场照片、实验原始记录等。
通过“智慧校园”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在“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板块进行填报。校外项目可在“学院首页/科学研究/下载中心/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模板”中下载“中期检查表”进行填报。
(二)学院科研开发处对照项目开题报告书、研究计划合同书进行研究进度检查,同时,随机选择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核实。
(三)对项目完成情况不好的课题组,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材料提交
校级项目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在“科研管理系统”填报,上传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证明材料扫描件即可。
校外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包括:“中期检查表”纸质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中期检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6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因逾期提交,科研开发处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由此导致项目材料不完整而影响结题,后果自负。
附件: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确定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2023〕—23)
科研开发处
2024年6月27日